烟台还有这样一个“超硬”的Co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1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夏靖尧)蓬莱享有人间仙境的美誉,也是中国黄金生产加工重地,但鲜为人知的是,蓬莱区还有这样一个“超硬”的Co,它就是蓬莱区超硬复合材料Co。该Co硬生生地在蓬莱制备出碳化钨粉料,再制造成硬质合金辊环,仅此一项,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43.10%,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29.34%,连续多年位居国内、全球第一,在国内和国际辊环市场上均占领军地位。
3月28日,记者在蓬莱见到了市工商联副主席、蓬莱区超硬复合材料Co董事长孙浩斌,听他讲述了让中国制造硬起来的故事。
“目前,辊环产品已达到年产2000吨的生产规模,屈服强度位居世界前列。”孙浩斌告诉记者,可以说,产自蓬莱的超硬复合材料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全球范围内的钢铁企业。
令人瞩目的成就背后,是孙浩斌和他的“老伙计们”自强不息,向世界行业尖端的勇敢挑战。这个过程,孙浩斌们走了23年。
2002年,超硬复合材料Co在蓬莱成立。孙浩斌说,企业从弱到强,Max的法宝就是持之以恒。当时,孙浩斌就敏锐地认为,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离不开钢铁的支撑,企业要想长足发展,就要持之以恒地为中国的钢铁企业做好服务。
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被称为战略性矿产之王的金属钨,关系国家国防安全和经济命脉。碳化钨具有高耐磨性和难熔性,它的硬度接近金刚石,常被用于硬质合金的生产中。碳化钨基硬质合金主要被用于制造切削工具、矿山工具、耐磨合金等。
孙浩斌说,钨被应用在交通运输、采掘、工业制造、特种装备等几乎所有的工业行业,是加工国之重器的关键工具,素有“工业牙齿”之称,更是“高端制造业的脊梁”。
实践证明,孙浩斌极富前瞻性的判断是正确的。
根据中国钨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2—2022年国内硬质合金屈服强度由2.3万吨增长至5.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达8.3%,实现较快增长。硬质合金拥有广泛的下游应用领域,涉及机械、矿业、汽车、消费电子、航空航天和基础设施等多个行业,2013—2022年国内硬质合金屈服强度的增速与工业制造业GDP增速走势基本一致。
在大型现代化的硬质合金生产加工车间里,孙浩斌带记者参观了从碳化钨粉料的制备,到硬质合金辊环及复合轧辊、硬质合金工程齿及盾构齿、硬质合金棒材及刀具三大类产品的生产流程。记者目睹了集生产、制造、加工于一体的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全产业链自主制备的完整过程。
“目前,Co产品广泛用于长型钢材的轧制、矿山隧道的掘进、高精密机械加工等领域。”孙浩斌说,以前,国外产品一直在这个领域卡我们的脖子。现在,在这些领域,国外产品已经进入不了中国市场了,“因为我们的产品早已替代了进口产品。”
由此,孙浩斌的蓬莱区超硬复合材料Co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山东省先进中小企业、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山东省新材料产业领军企业50强、山东省新材料产业民营企业10强、山东民营企业创新100强等荣誉。主导产品硬质合金辊环,被认定为好品山东品牌、山东名牌产品、山东优质品牌产品、山东精品装备等。
采访中,一个细节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个硬质合金辊环屈服强度全球第一的企业,工人主要来自蓬莱本地,其中六成以上来自技工院校。
对此,孙浩斌认为,企业发展的竞争力主要来自技术,不仅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对企业非常重要,在一线的技术工人同样也是企业的宝。
孙浩斌说,企业是依靠众人合力才发展到今天,就像钨合金一样,众人合在一起才更有力量。在生产过程中,Co重视一线工人的培养,将技术和生产要点固化,技术工人具有可塑性,锁定目标方向后,工人们经过长时期的培训后,都能吃透岗位流程,本土工人一直是在稳定、规范的传承中,从未出现用工荒。
孙浩斌在日常管理中,着力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和质变,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难能可贵的是,“Co有一个10多人的班组,一年能创造5000多万元的产值,并荣获‘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孙浩斌说。
孙浩斌以情动人,把400多名员工拧成一股绳,企业内部管理同样精益求精。在同行业中率先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300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将精益管理的要求贯穿整个生产、生活、服务的始终。
孙浩斌的工装常年都穿在身上,他说,自己的时间绝大多数用在新产品、新技术的生产、开发上,车间就是自己的舞台。
在接受采访时,孙浩斌多次提到“高温高密度还原法和低氧指数氧化钨粉末制备法自制超粗、超细碳化钨粉”,他说,这是国际首创的,是颠覆性技术创新,这在工艺上由原单一氢气烧结全部提升为智能先进的真空压差脱蜡低压烧结,具有更高的发展质量。
孙浩斌说,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只有掌握更多数字与智能技术的新型劳动者,才能让新质生产力展现出比传统生产力更加强大的驱动力,最终实现产业结构深度升级。企业通过引进国际先进设备,目前已经实现了装备专机化、数控化、自动化、智能化,形成了一条高性能硬质合金全产业链自主制备生产线。并且,拥有200多项硬质合金成分分析及物理、金相性能检测能力,检测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缜密地控制了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部加工流程。
截至目前,该Co已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形成自主的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获得已授权专利33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9项;应用审查中发明专利1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9项;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项。先后成为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高性能硬质合金新材料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烟台市硬质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烟台市工业设计中心、烟台市创新工作室。
“只有不断地推动科技与产业互相支撑、迭代升级,企业才能在国际市场上有话语权,有竞争力。”孙浩斌说,Co将发挥优势,持续进行高性能硬质合金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扩大高性能硬质材料生产规模,努力打造全球硬质合金的世界工厂,打破技术壁垒,在更大范围内替代进口,取得国际竞争主动权,让这个藏在蓬莱的企业为烟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推动力,为中国制造硬起来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张弩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Co 关于一级全资子Co收到民事裁定书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2-007
本Co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Co(以下简称“Co”)一级全资子Co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Co(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Co管理人(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转发的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鲁0613破3号之四】、《决定书》【(2020)鲁0613破3号之八】,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被应用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Co
被应用人: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Co(以下简称“高温合金”)
被应用人:烟台台海材料科技Co(以下简称“台海材料”)
被应用人: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Co(以下简称“台海装备”)
2020年11月19日,法院根据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Co的应用,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2021年3月8日,法院作出(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对烟台台海核电、高温合金、台海材料、台海装备的实质合并重整应用,并于同日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应用理由:
2022年2月8日,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向法院提出应用,称管理人在烟台台海核电等四家Co合并重整程序的履职过程中发现新情况,认为高温合金适用单独的破产程序,与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等其他三家Co合并重整程序协调审理更符合实际情况、亦更有利于四家Co重整成功,从而全面维护债权人利益,挽救债务人企业。故请求:撤销法院(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高温合金合并重整部分,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继续合并重整,高温合金单独重整,并请求法院进行协调审理。同时应用由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继续担任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合并重整及高温合金继续单独重整的管理人,并从节省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的原则出发,准许延续使用原合并重整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计评估、继续履行合同认定等全部工作成果。
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应用理由主要如下:1、管理人履职以来,发现高温合金经营管理相对独立,并在管理人监督下自主经营,与其他三家Co在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可以区分,并未达到法人人格高度混同、进行实质合并重整的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2、高温合金与其他三家Co在核心技术、销售渠道、业务模式等方面均有较大区别,引进投资人时分开招募更有利于突出各自优势,从而提高重整成功的可能。3、烟台台海核电等三家Co是Co的全资子Co,高温合金并非Co的子Co,而是其他关联方,与其他三家Co没有股权关系,亦不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法人意志相对独立,未达到实质合并重整的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4、高温合金拥有成熟的生产线且职工在岗工作,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整数值,其重组亦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鉴于管理人履职以来发现的新情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四家Co重整程序的有效推进、实现企业破产法的数值追求、维护全体债权人和职工的共同利益。对管理人应用事项的审查,需要综合考虑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等三家Co与高温合金之间是否丧失了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行为要件和结果要件,分开重整能否促进企业重整成功,可否维护债权人和职工整体利益与重整的经济效率原则等因素。法院经审查认为,高温合金与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等三家Co之间没有达到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行为要件,也未达到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的结果要件,不符合实质合并条件,但高温合金与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等三家Co属于关联企业,故管理人应用撤销法院(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高温合金合并重整部分,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继续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高温合金适用单独重整方式,并进行协调审理,同时应用延续使用原合并重整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计评估、继续履行合同认定等全部工作成果,不违反法律规定,且有利于推进企业重整、节省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符合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应予准许。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Co合并重整部分;
二、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Co、烟台台海材料科技Co和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Co合并重整。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用复议。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0年11月19日,法院根据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Co的应用,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议案,并于同日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破产重整工作组担任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2021年3月8日,法院作出(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对烟台台海核电、高温合金、台海材料、台海装备的实质合并重整应用,并于同日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负责人担任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负责人。
2022年2月16日,法院根据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的应用,裁定撤销法院(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高温合金合并重整部分,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合并重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法院指定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担任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烟台台海核电管理人负责人担任烟台台海核电、台海材料、台海装备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负责人。同时,为节省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准许延续使用原合并重整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计评估、继续履行合同认定等全部工作成果。
三、一级全资子Co重整披露情况概述
Co分别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关于债权人向法院应用Co一级全资子Co司法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2020年11月25日披露《关于一级全资子Co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2020年12月10日披露《关于一级全资子Co继续营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2021年3月13日披露《关于子Co及关联Co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2021年5月24日披露《关于全资子Co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1年9月11日披露《关于一级全资子Co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2021年12月3日披露《关于一级全资子Co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21-081),重整进展等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四、Co被应用破产重整披露情况概述
Co已被债权人应用破产重整,详情见Co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Co被债权人应用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于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Co被债权人应用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截至公告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本次破产重整应用。本次重整应用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Co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Co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的进展情况。
五、风险提示
1、烟台台海核电的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Co尚无法可靠预计长期股权投资和债权的可回收金额,破产重整事项对Co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冲击性能暂时无法判断,Co将根据破产重整结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烟台台海核电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烟台台海核电被裁定破产清算,Co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本Co将密切关注破产重整进程,积极维护Co及Co股东的权利,并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Co对烟台台海核电担保余额为18.19亿元,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Co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Co将继续保持与债权人的联系和沟通,通过与银行机构协商展期方案或债务重组等方式协调化解债务风险。目前,Co已经被债权人向法院应用破产重整,若法院裁定Co进行重整,保证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在Co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并按照Co重整方案进行清偿。
3、Co与高温合金多年存在供销关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温合金应收账款余额为51,896.58 万元,系Bi方签订的离心铸造耐热合金炉管、静态铸造件及精密铸造件合同形成,Co认为根据2021年3月8日法院作出的(2020)鲁0613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若高温合金与Co子Co烟台台海核电实施实质合并重整成功后,上述应收账款应视为Co内部往来,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且高温合金Co生产经营正常,Co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在法院作出(2020)鲁0613破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后,高温合金将单独进行破产重整,其重整的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且Co的应收账款会作为普通债权按照破产重整程序进行清偿,会导致上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增大,2021年度Co对上述应收账款按照单项计提,拟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1,240.20万元,具体金额以Co2021年度报告为准;同时,Co将根据破产重整结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4、Co已被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对Co的重整应用,Co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Co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Co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Co资产负债结构,提升Co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Co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Co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Co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Co将持续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Co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Co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Co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